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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信開車一族都知道
有時不知路況或是避免塞車之苦
對於收聽廣播,了解路況是很重要的
有位遊覽車司機聽了警廣,竟然被起訢
原因無他,就是因為沒有授權,不能收聽音樂

廣播的音樂,可說是很常聽見的
打開任一台,很少有沒有放音樂的頻道(歌多歌少)

這又讓我想起前陣子某餐廳在店內放廣播
老闆付費與廣播公司簽約,有權收聽該頻道
但仍被投訢,原因則是有權聽該廣播,卻不能收聽該音樂
因為智慧財產權,這實在是令人費解(感覺太超過)
廣播公司與唱片公司有簽約可放音樂
而付費有權聽該頻道的人,卻又不能聽到途中放的音樂
這實在是誇張
難到該廣播一小時內放10首歌,放歌時就要關掉收聽
那還聽什麼>_<"

要完全有權收聽,需要付費給唱片公司與廣播公司
一件事,付二次費,真的令人覺得牽強
試問各位,開車有無經驗聽廣播
多少店家是否真有付費如此完全
又有多少人,也有類似在公眾場合下聽音樂
如此搶錢,這樣無辜之人被告的莫名
真的是太扯~~

古代音樂是陶冶性情
把美妙天賴傳承下去
讓世人欣賞完美的旋律
現在音樂需要生存,雖不能再過去那樣免費任人聽
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
在很多人喊唱片難賺
卻也聽到不少喊窮的人買起千萬豪宅
看在小老百姓面前,上面二件事的過程,只能說被抓是運不好
我相信現在十間店家、十位司機中
有九間店家,九位司機都有這問題
另外一間店家,一位司機,只是運氣好收聽時沒被抓到

智慧財產權是一個很好的法律
能保護創造新事物的人
擁有自己的智慧財物

法律修改習以為常
就是要接近生活民俗、倫理道德、流行潮流、公理正義
智慧財產權也是法律
是否也需要貼近人性化
我很認同不做商業行為,拿人家的心血去轉賣
但是對於這二則新聞,真為那老闆、司機感到同情.....

每個行業都有難處,我無法了解那特別環境
也許真的錢難賺
也許紅的並沒有很多
但是眼看製作成本高漲,也愈貴
但百萬、千萬身價也不在少數
希望也能多體諒愛聽音樂的人
絕對支持正版,絕對支持不作商業行為
但是能否也為愛好欣賞音樂的人著想些呢



PS:商人以營利為目的是正常,但請不要拔光鵝毛



著:情簫瑟殘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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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elove122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